除了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個人也適用同樣的道理。
如果跳槽能在未來獲得更好的生活、薪資就不要猶豫吧,努力去做就對了。
Joe:「我2007年以後就沒有在台灣任何民營公司上班了,最後上班是在西澳的龍蝦工廠,在澳洲working holiday的時候,換了不下十份工作,每份工作都很有趣,薪資也越來越好,跳槽不是壞事。」
美國有個最糟糕的秘密,在同一家公司年資兩年以上的員工,平均年薪都會較低。在同一家公司待兩年的人,一輩子的薪水平均會少50%,50%已經是最保守估計的數字。減少50%代表著您一生只工作十年。您工作的時間越長,一生薪水的差異會更劇烈。為什麼會這樣子呢?原因有上百萬個,但讓我們先聚焦在可以控制的部分。
2014年美國平均員工可以期待的薪水增加幅度是3%,表現最不好的員工,可以期待1.3%的加薪,表現最好的人則可以期待4.5%。然而,根據美國勞動統計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所統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的通貨膨脹率已經達到2.1%,這代表人們的加薪幅度實際上小於1%。
2014年平均每位員工的加薪幅度都小於1%,而我們對管理階層的薪水決策束手無策,但我們可以決定是否要留在給我們加薪少於1%的公司。平均被挖角的薪水是比原來的薪水再增加10%到20%。 根據個人情況與所屬產業,有些人可以加薪到50%。
在美國,假設一個人的職涯持續十年,他每年平均加薪3%,換工作的待遇則平均加薪10%。
為什麼跳槽的人被獎勵,而對公司忠誠的人反倒被處罰呢?曾在Intuit工作的矽谷資深人資經理Bethany Devine以及其他全球財富500大的公司這麼解釋:我常常會看到人們的履歷有這樣的情形:
在每家公司都只待短短的幾年。我發現經常換工作的人們,通常都要求更高的薪水。待在同一家公司的問題是,您從基本薪水開始做起,通常加薪也只能就您現在的薪水乘上xx百分比,有加薪上限。然而,若您換工作,您通常會拿到更高的薪水,因為企業為了搶到最好的人才不吝付出高薪。在升遷上也是同樣道理,若您待在同一間公司,升遷通常很困難,因為通常都需要排隊,很有可能一年前就該升遷的同事,還沒升遷,您就得等待,而且通常等待的時間沒有下限。然而,若是您換工作,您的能力將會和新職稱更匹配。我曾經看到很多同事在等待升遷,等到升上某個理想的職位,馬上走人。
她認為許多在同一家公司待上兩年的員工,很多都有能力高過薪水的問題,許多人還有能力拿更高的薪水。
許多人擔心「太常換工作」可能會給雇主負面的印象。這是可能的,某些人太常換工作可能會影響到企業雇用他的意願,然而,重要的是換工作的風險有沒有大過於它的好處,問題不是員工是否應該跳槽,而是他們應該等待多久的時間才可以為了增加薪水和達到目標而換工作。
大多數的公司並沒有「快速」升遷並獎勵最好的員工,員工的能力高過薪水是事實,不過與其將注意力放在沒辦法控制的地方,例如經濟景氣或管理階層的決策,把眼光放在我們可以改變的地方會更好。員工可以藉由談判,大膽地要求自己想要的薪水。
每個人都有獲得更好工作的機會,我不會把責任都推給雇主和企業,因為他們有權力去最大化利益;但作為一個員工,您也有責任使您的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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